服务项目 |
惠州入户,惠州户口,入户惠州,惠州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一、工作目标
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以及惠市委发〔2014〕2号文精神,统筹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,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,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、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、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目标。到2020年,力争不少于10万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和40万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,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%,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%。
二、基本原则
坚持积极稳妥,以人为本,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,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;坚持分类管理,有序迁移,合理调整城乡之间、各类城镇之间人口结构;坚持统筹规划,全面布局,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;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,统筹考虑各县(区)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,实施差别化的户籍政策。
三、改革措施
(一)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。
1。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。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、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,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,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,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“惠州市居民户口”,实行城乡户籍“一元化”登记管理,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。各地、各部门严格执行户口登记有关政策规定,不得为出生人员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。(牵头单位:市;配合单位:各县、区人民,大亚湾开发区、仲恺高新区管委会)
2。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、卫生计生、就业、住房、民政、社会保障、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社会服务制度,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,整体推进。(负责单位:各县、区人民,大亚湾开发区、仲恺高新区管委会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民政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农业局、统计局)
人才入户地址
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入本人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的合法所有权房产立户、挂靠亲友家庭户、入本人工作单位集体户、入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代管集体户,如无以上入户地址选择的,可申请迁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人才专户。
技能型人才
1、具有中级技工职业资格(含四级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),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。
2、具有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(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人员)。
3、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、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,或、省级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,或获得“技能大奖”、“全国技术能手”、“省技术能手”、“技师”、“南粤技术能手奖”、“广东制造人物”、“南粤工匠”、“惠州市技术能手”、“惠州市技师”等各级党政机关授予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。
2020惠州落户基本流程
不管用那种途径落户,除了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不同,接下来的流程都是一样的,具体如下:
1、准备有关证明材料;
2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;
3、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完成调查核实工作;
4、县(市)作出审批决定或城市公安分局审核;
5、地级市作出审批决定;
6、迁入地派出所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,领取【准迁证】;
7、申请人持【准迁证】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【迁移证】;(可委托他人代办)
8、申请人凭【准迁证】和【迁移证】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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